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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深圳1月22日電(鄭小紅 孟廣軍)一起人贓俱獲的重大販毒案件,深圳檢察官在審查起訴中發現疑點,揭開了一起為服刑人員偽造立功情節而人為製造的“假案”,一名褐藻醣膠副作用販賣“冰毒”近500克,本來可能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的犯罪嫌疑人因此重獲自由。
   張網緝毒,竹北買房人贓俱獲
  據深圳市檢察院22日披露,2013年4月28日晚,深圳龍崗區一家咖啡廳的包間里,兩名男子正在交易。一名男青年打開一個茶葉盒,裡面裝整合負債的是一袋白色晶體。另一位男子拿出一萬元現金放到桌子上,並打電話說:“老闆,可以了,把剩下的10萬塊錢送來吧。”
  這時,民警破門而入,將拿茶葉盒的男青年“阿良”鼎曜製冰機(化名)抓獲。經初步鑒定,這包白色晶體重498克,含有甲基苯丙胺(冰毒)。
  顯然,這是一件販毒大案。由於警方根據線報,事先佈下天羅地網,不費吹灰之力就人贓俱獲。不久,公安票貼機關以涉嫌販賣毒品罪將犯罪嫌疑人阿良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認真審查,發現疑點
  案情看起來很簡單,人贓俱獲,嫌疑人認罪,白色晶體鑒定出冰毒,按程序辦理即可。但案件承辦人、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一處檢察官張若平在提審時,從阿良一句“我從佛山剛來深圳幾天”中,隱約感到一絲“不對勁”。
  張若平仔細研究了案卷。這起案件源於龍崗區看守所在押人員楊某的舉報。案發前幾天,楊某舉報稱犯罪嫌疑人“阿豐”和“阿良”長期在龍崗販賣毒品,2010年自己曾介紹朋友向他們買過兩次冰毒。
  張若平經過調查發現,阿良一直在佛山定居。難道他來到深圳犯案,就是為了“配合”楊某的舉報?
  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深圳市檢察院兩次將案件退回補充偵查中,要求公安機關對毒品含量進行鑒定。經協調,毒品鑒定部門對涉案毒品做了含量鑒定。結果顯示,涉案甲基苯丙胺含量為0.2克/100克,就是說,本案繳獲的“毒品”,冰毒含量僅為千分之二,近500克的“毒品”中,僅有不到1克冰毒。
  張若平將該案的疑點整理後,作為線索移交給深圳檢察院的偵查部門。偵查部門通過追查舉報線索的來源,一起案中案、局中局露出端倪。
  原來,舉報人楊某曾因犯行賄罪,一審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檢察機關認為,原審判決量刑畸輕,依法提出抗訴。在此背景下,楊某向公安機關舉報了“重大販毒線索”,意圖立功抵罪。而在監所外邊,楊某的委托代理人周某、莫某為謀取暴利,想方設法幫助楊某“立功”。他們一手導演,以老闆“阿豐”的名義,誘騙阿良到深圳充當販毒交易人,許諾阿良事成後給他5000元報酬,一步步將一個無辜的人送進他們設計好的陷阱之中。在這個計劃的實施過程中,既有社會人員充當中介,還有看守所的執法人員參與其中。現在,周某、莫某都已被依法逮捕,檢察機關據此立案查辦了龍崗區看守所原教導員古某等3人徇私枉法案。目前,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認為,阿良運送毒品的行為,系被他人實施犯意誘惑,且涉案毒品經鑒定含量極低,情節顯著輕微,不構成犯罪,決定對阿良作出不起訴處理。2014年1月13日,被羈押7個多月的阿良終獲自由。
  “他不停地朝檢察官鞠躬”
  阿良是廣西人,個頭不高,瘦痩的。從監倉走出來時,他的表情顯得很懵懂:“聽說要釋放我,同倉的人都說一定是搞錯了。”
  幾天前,阿良在看守所度過了他24歲的生日。當確認自己就要被釋放後,阿良用“很驚訝、很驚喜”來形容他的心情。檢察官向他宣讀了不起訴決定書,告訴他說:“阿豐已經被我們抓了。他們製造了一起假案,你是被他們利用陷害了。”阿良突然反應過來,不停地朝檢察官鞠躬。
  案發前,阿良在佛山一家電器廠工作,月工資不到3000元,不包吃住,經常加班,十分辛苦。當“阿豐”告訴他幫忙送“貨”可以拿到5000元時,他不假思索就答應了。
  走出看守所的大門,阿良的臉上多了幾分神采,腳步也輕快起來。這個春節,他要回老家和妻子兒女一起過。
  “他對社會的態度可能從仇視轉向感激”
  記者瞭解到,深圳市檢察機關2013年因證據不足決定不捕1910人,不訴354人。
  檢察官張若平認為,阿良雖然具有毒品犯罪的主觀故意和毒品交易的形式,但該行為系他人策划下的犯意誘惑,並且是在偵查機關控制之下的交付行為,客觀上不可能產生導致危害社會的後果,且涉案毒品經鑒定含量極低,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構成犯罪。最終,深圳市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採納了他的意見。
  張若平說,“檢察機關要嚴格依法辦案,如果一個人是被陷害的,我們還堅持認為他有罪,那麼,他尋求不到公正,對這個社會只會滿懷仇恨;反之,他的確犯了錯,而司法機關給了他出路,他對社會的情感就會由仇視轉向感激。”(完)  (原標題:服刑人員製造“假案”立功 檢察官揭開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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